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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刘国俊 记者 刘珊伊) 日前,消费者曹先生正在某购物网站买了一条围裙,到货后觉察竟是“三无”产物,速即向商家所正在地(赣州)工商部分投诉。经赣州经开区工商部分的立案查处,卖家被罚4000元。
日前,消费者曹先生向赣州市工商局投诉举报,响应某网商家“槿年巷口家居”涉嫌出售“三无”产物,央求工商部分依法查处。经查,此案涉及商宅眷赣州经开区工商部分担辖范畴,当事人曾某于2016年2月正在浙江义乌入驻某网开设了“槿年巷口家居”网店,并于2016年7月入驻经开区,将堆栈设正在此地,紧要出售家用幼百货。经开区工商局蟠龙分局速即介入视察。
法律职员正在视察时,当事人曾某无法供应与实质地方相符的“槿年巷口家居”堆栈工商开业牌照。同时,法律职员还觉察,其出售的围裙由塑料袋举行包装,围裙上有英文标识,但无厂名厂址,并无法供应厂家闭连质检部分的检修及格证据。据曾某交接,该批围裙是其从另一网店添置的,截至案发时,获犯法所得135元。
最终,经开区工商局依法对当事人的违法举动予以惩办,对曾某出售“三无”产物的举动责令更正,并惩罚款4000元。